判斷他人假冒專利,可以從這幾個方面來看:
1、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;
2、在廣告或者其他宣稱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所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3、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,使人將合同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;
4、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、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。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必須有假冒行為;被假冒的必須是他人已經取得的、實際存在的專利;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應為故意行為。
《中專利法》第六十八條: 假冒專利的,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,由負責專利執法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處違法所得五
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下的,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